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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盖有限公司 01421
公司概括
集团主席 黄朝瑞
发行股本(股) 640M
面值币种 港元
股票面值 0.01
公司业务 集团主要在新加坡提供电力工程服务,是承办新加坡公营住宅项目电力工程较具规模的电力工程公司之一。
全年业绩:
截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财政年度,来自集团五大客户的收益分别约为31.3百万新加坡元、15.4百万新加坡元及18.6百万新加坡元,占集团总收益分别约96.2%、99.0%及99.7%。截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财政年度,来自集团最大客户的收益分别约14.6百万新加坡元、9.1百万新加坡元及13.5百万新加坡元,占集团总收益分别约45.0%、58.6%及72.1%。
业务回顾:
概览
往绩记录期内,集团完成了十二个项目,其中十个是公营住宅项目电力工程,一个是电力维修项目,余下是新加坡某教育机构的电力工程。集团的竞争实力在于有能力提供既可靠又具成本效益的电力工程解决方案。集团拥有扎实的的往绩记录和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在客户评估合同的阶段中,信誉是主要考虑因素,在这方面集团具备一定优势。
主要业务活动
集团的主要业务活动是提供电力工程服务,对象主要为新加坡公营住宅项目。集团也有能力为私人住宅、商业及工业领域提供电力工程服务。集团提供的电力工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铜线线路安装、开关柜、防火及保护系统、公共天线广播分配系统及固网通讯系统等。
客户
集团的客户主要包括新加坡公营住宅项目的主承包商,他们会将其建屋发展局项目的电力工程分包予集团。截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财政年度,集团分别有16名、14名及10名客户,其建屋发展局住宅项目分别占集团总收益约95.9%、92.5%及88.8%。集团的项目通常需时超过一个财政年度,介乎24至48个月。截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财政年度,熟客占集团总收益分别约75.0%、64.3%及80.0%。过去多年,集团致力在新加坡为公营住宅项目提供可靠且具成本竞争力的电力工程,建立坚实的往绩记录以及良好的客户信誉。集团与客户并无订立长期协议,但会逐个项目订立合同。
业务展望:
集团的企业目标是实现现有业务的持续增长,为股东缔造长期价值。集团计划实行下列公司策略以实现目标:
拓展业务,巩固在新加坡公营住宅市场地位
截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财政年度,新加坡公营住宅市场分别约占集团总收入95.9%、92.5%及88.8%。据建屋发展局网站提供的资料,二零一三年新加坡居民人口约83%居于公营房屋。因此,公营住宅是新加坡最大的物业供应来源。据二零一三年一月新加坡人口白皮书指出,截至二零一二年六月,新加坡居民人口为3.8百万人,而政府计划在二零三零年前将新加坡居民人口增至4.2百万至4.4百万。基于预期的人口增长,董事相信,新公营住宅项目将源源不绝。基于集团在公营住宅项目市场的扎实往绩记录,预计将获主承包商邀请为更多建屋发展局项目报价。承办项目数目的增加,将有助于集团巩固在这市场的地位。随着集团所获项目的数目增加及╱或规模扩大,集团将增加采购物料,并扩充人力。
保持现有的YL、NEK及SRM持股比例
集团计划保持在该等公司的现有持股比例,让集团可以(i)保持现有应占利润比例,及(ii)受惠于该等公司的增长。鉴于行业分散,竞争激烈,董事认为YL、NEK及SRM的成立,将会扩大集团的市场占有率,因为集团和该等公司可扩大各自的客户及项目清单。董事相信,YL、NEK及SRM的业务拓展将有助于它们在电力工程行业内建立信誉,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它们申请建设局评级,竞投更高价值的公营项目。此外,资本增加后,YL、NEK及SRM的资源将更加充足,能竞投更多项目、增添物料,扩充人力。集团有意作出进一步投资,通过资本出资,保持在YL、NEK及SRM现有的50%股权,从而保持现有的应占利润比例。
成立新公司以扩大市场占有率及业务组合
集团将会进行评估,考虑物色具备必要经验、业务联系、项目往绩记录、业务与集团业务协作及对集团有益的外来人士,与其合组新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业(包括电力工程行业)公司,使集团可拓展至其他业务领域,譬如工商业或私人住宅市场。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根据上述业务策略而成立的公司包括YL、NEK及SRM。董事预期,该等新公司将以合营公司、共同控制实体或附属公司的形式成立,因此该项策略有助于(i)增加集团的收入或利润;(ii)收购有经验的项目管理团队,加强竞争优势;(iii)倘若新公司团队拥有经营公营住宅以外其他市场的往绩记录,将有助于扩大集团涉猎的市场范围;及(iv)扩大业务组合。集团尚未物色到任何成立新公司的潜在对象,如落实成立新公司,集团拟以资本出资方式进行。
集团拟将股份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69.2%用作业务拓展(包括购买物料及扩充人力)、10.4%用作维持现有比例的YL、NEK及SRM控股权,10.4%用作成立新公司以扩大市场占有率。预计这些款项将于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财政年度结束前投放。
与YL、NEK及SRM的关系
集团的营运附属公司Strike Singapore持有YL、NEK及SRM各50%股权。NEK及SRM各自的余下50%股权由独立第三方持有,他们包括Strike Singapore一名前分包商的数名前雇员及一名股东。至于YL的余下50%股权则由Strike Singapore一位前雇员兼董事持有,他已于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辞任董事。YL、NEK及SRM并非集团附属公司,理由如下:(i) Strike Singapore对YL、NEK及SRM董事会的组成没有控制权;(ii) StrikeSingapore持有YL、NEK及SRM各自已发行股本不超过一半;及(iii) Strike Singapore控制YL、NEK及SRM各自的投票权不超过一半。Strike Singapore并不参与该三家公司的日常营运。YL、NEK及SRM的雇员均独立于Strike Singapore。YL、NEK及SRM注册成立以来,Strike Singapore从未按照其持股权委任任何董事加入其董事会,今后StrikeSingapore也无意委任任何董事。
YL的安排中,仅得2名股东各持50%相等股权,因此财务及营运决策均须双方股东协商一致。YL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与细则规定,决策和决议案须根据股东按其股权比例投票决定,这是其中一项有效显示2名股东共同控制YL的安排的因素,因此2名股东任何一位均不能单方面控制YL的经济活动。
NEK及SRM方面,Strike Singapore并无直接多数控股权,因此并不拥有NEK及SRM一半以上投票权。集团亦已考虑Strike Singapore是NEK及SRM的最大股东,因此拥有实际控制权。然而,Strike投票权的规模及其相对于其他股权的规模,不足以支持StrikeSingapore有权单方面控制NEK及SRM的经济活动的结论。如其他2名股东合作,将足以阻止Strike Singapore支配NEK及SRM的相关活动。
三家公司YL、NEK及SRM全部采用权益会计法。采用相关词汇纯为遵照相关财务报告准则作出区分。集团未就该三家公司订立股东协议或合资协议。
YL、NEK及SRM分别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零一一年二月及二零一一年四月注册成立,主要在新加坡从事电力工程服务。基于下列理由,董事会认为YL、NEK及SRM各自与集团之间存在潜在竞争的可能性不大:
(i) Strike Singapore持有电力工程服务“L6”评级牌照,而YL仅持有电力工程服务“L4”评级牌照,NEK及SRM分别仅持有“L1”评级牌照。Strike Singapore持有“L6”评级牌照,表示该公司可就所有公营项目提交不设竞标限额的标书,而YL持有“L4”评级牌照仅可提交竞标额不超过6,500,000新加坡元的标书,NEK及SRM持有“L1”评级牌照分别仅可提交竞标额不超过650,000新加坡元的标书;
(ii) Strike Singapore承办的项目,大部分是合同价值较大的项目,一般要求分包商持有建设局“电力工程”工种分类“L5”或“L6”评级牌照。至于YL则一般承办要求分包商持有“L3”或“L4”评级牌照的项目,而NEK及SRM目前承办的都是规模较小的项目,要求分包商持有“L1”评级牌照。YL、NEK及SRM并不符合资格、亦未拥有必要的牌照及人力去承办“L6”评级牌照,因此实际上不可能与StrikeSingapore竞争“L6”评级项目;
(iii) YL、NEK及SRM各自的管理均独立于集团。鉴于YL、NEK及SRM与集团的营运将会独立运作,其各自的董事会将履行诚信责任,监察保障集团与YL、NEK及SRM各自股东的利益,可有效消弭因YL、NEK及SRM可能与集团的业务竞争而产生的任何潜在利益冲突,除初始资本出资外,YL、NEK及SRM各自的财政均独立于集团,集团亦无向YL、NEK及SRM的日常营运提供任何财政资助;
(iv) YL、NEK及SRM各自均为电力工程服务供应商,亦为集团分包商,YL、NEK及SRM各自作为分包商向集团提供服务,实为集团增值。据董事了解,YL、NEK及SRM亦有开拓本身的客户群,此表示集团的市场占有率也会相应扩大。YL、NEK及SRM专注经营(其中包括)私营及公营项目;及
(v) 倘若集团遇到一些项目,因为合同或竞标要求的缘故无意竞投,集团可能会将这些项目机会转介给YL、NEK及SRM,它们将会自行评估是否竞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