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原石家庄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6年5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全国首批五家城市合作银行试点之一,也是河北省成立最早的城市商业银行。 截至2011年6月底,河北银行设有7家分行(唐山分行、天津分行、邯郸分行、沧州分行、廊坊分行、保定分行和青岛分行)和一家村镇银行(平山西柏坡冀银村镇银行)。河北银行继续坚定建设环渤海区域领先的公众银行这一目标,加快发展战略步伐,提升品牌形象,在全国城市商业银行中树立了良好形象,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从背负沉重的历史包袱,到不良贷款率达到全国银行业平均水平以下;从中国银监会监管评级的高风险行,到各项监管指标达到全国城商行上游水平——— 河北银行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奋斗,一步步成长壮大为河北省乃至环渤海地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资产优良、效益良好、具有重要市场影响力的区域性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2010年末,全行资产总额758.08亿元,是建行初期的13.4倍;各项贷款总额328.49亿元,是建行初期的11.2倍;各项存款总额675.59亿元,是建行初期的13.6倍。在全省11家城商行中,该行的总资产、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均居第一位,在全国140多家城商行中,河北银行的资产规模、资本规模均已跻身全国大中型城市商业银行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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