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前身为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大学法学院。学院隶属于上海市委政法委,由上海市司法局直接领导。
1984年11月,经市0批准成立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1985年,成立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1993年,在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的基础上,设立上海大学法学院。2004年经上海市0批准成为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
学院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在市教委的领导和支持下,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道路,努力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学院注重提升教学质量,本科教学的中心地位得到巩固,注重应用的办学特色逐渐形成。独立设置以来,获得国家级教学建设成果3项(分别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监狱学;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国际关系概论;国家级精品教材-犯罪社会学),市级教学成果35项。近年来,学院科研实力不断提升,获得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上海哲社基金项目多项,学院教师发表科研论文、出版专著数连续五年持续攀升。
学院现设有法律系、经济法系、国际法商系、刑事司法系、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继续教育学院等15个教学系部,拥有法学(含刑事司法方向、民商法方向、知识产权法方向、行政法方向、经济法方向、环境法方向、金融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和监狱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社会学、社会工作等22个本科专业和方向。在学科建设上坚持“突出重点、强化优势,促进交叉,扶持新兴”的指导思想,已经形成以法学为主干,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语言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法学中的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是市教委重点学科。法学(刑事司法方向)、监狱学、社会工作、国际政治、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等6个专业和项目是上海市教委批准建设的本科教育高地,监狱学是国家教育部特色专业学科。
学院设有上海司法研究所、东方法治文化研究中心、城市安全研究中心、应用社会科学研究院等20余个研究机构,上海市法治研究会、上海市社会心理学会、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也都挂靠在我院。学院出版《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院报为《上海政法学院报》。学院重视开展对外交流与校际合作,先后与美国、法国、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交流关系。
学院副高以上职称占教师总数的37%,博士学历教师11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教师总数的81%。6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40余名教师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教师中有多人承担了全国性学术团体的领导职务。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刘云耕同志为学院名誉院长,学院还聘请了国内知名专家、学者 100 余人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9400余人,继续教育在校学生1800余人。学院注重加强和改善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蝉联11~14届“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2009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1100亩,现有校舍面积19万平方米,教学设施先进、齐全。“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环境清幽、风景如画,已经基本建成。自1999年至今一直被评为“上海市花园单位”。